1953年:毛泽东签发三年建厂指示
2019年09月17日 来源:大事记

  1953年6月初,党中央政治局讨论建设汽车厂问题,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段君毅列席会议,汇报建设汽车厂的筹备情况。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同志都发了言,一致支持一汽三年建成出车。会议之后,6月9日,毛泽东主席签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力争三年建设长春汽车厂的指示》。

  《指示》肯定了争取缩短长春汽车厂建设时间,对我国国防、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指示》完全赞成第一机械工业部党组关于三年建成长春汽车厂的建议,要求东北局、长春市委对长春汽车厂的建设经常检查、监督,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与按时完成工程计划。并指出:“由于我们技术落后和没有经验,要在三年内建成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工程,不论在施工力量的组织、施工的技术、国内设备的供应以及生产准备等方面,都将会有很大的困难。因此中央认为有必要通报全国,责成各有关部门对长春汽车厂的建设予以最大的支持,力争三年建成。”并明确要求一机部党组每月将长春汽车厂的建设情况向中央作一报告,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中央。

【责任编辑:陈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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