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表1 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基本信息
二、排污信息
表2 污染源情况及主要排放污染物种类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情况详见表3至表6。
表3 2024年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废水污染物监测相关数据
监测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创意厂区因未验收,前三个季度未检测。
表4 2024年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废气污染物监测相关数据
表5 2024年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无组织废气监测相关数据
表6 2023年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厂界噪声监测相关数据
备注:创意厂区因未验收,前三个季度未检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水处理
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液预处理工艺为纸带过滤+陶瓷膜超滤工艺,预处理能力提升到2m3/h;后续综合废水处理工艺为“A2/O+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20m3/h,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于2018年9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以来运行稳定。
2、废气处理
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出厂试验室对发动机试验尾气进行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性能试验室尾气经过三元催化装置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淬火机及回火机废气经机械过滤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预处理废气经湿式除尘装置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轴齿热处理废气经“尾气燃烧+水吸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VOC废气经“吸附+燃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激光焊接废气经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激光清洗、激光打标等废气经滤筒除尘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信息
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境影响评价批复信息详见表7。
表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排污许可证信息
2023年11月动力总成工厂和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合并为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
原动力总成工厂东区(现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凯达厂区)和动力总成西区(现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轴齿厂区)因名称变更,增加噪声部分等情况,于2024年7月对排污许可进行重新申请,同时危险废物废清洗液,废乳化液,含油废水由轴齿厂区转运到凯达厂区污水处理站自行处理内容在轴齿厂区排污许可中同时变更,变更后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凯达厂区、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轴齿厂区证书编号为91220101571145270J002V及91220101571145270J003V。
原新能源动力总成工厂(现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净月厂区)于2024年7月名称变更,证书编号为91220101571145270J007Q。
2024年5月31日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创意繁荣厂区)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220101571145270J006Q。
具体信息详见排污许可证公示网址。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表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自行监测方案(见附件1-附件4)。
2、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表(见附件5-附件11)。
3、新能源动力总成事业部季度、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相关内容(见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许可信息公开)。